欢迎来到“泰州晚报”,我们实时为您提供泰州海陵区、高港区、靖江市、泰兴市、姜堰市、兴化市等各区的本地化资讯。

主页 > 新闻 > (热点)合同签定30日内须办登记备案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

(热点)合同签定30日内须办登记备案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

来源:泰州晚报作者:铎雅宁更新时间:2020-10-14 08:54:01 阅读:

本篇文章404字,读完约1分钟

很多人认为只有买房需要登记和网上签约,以后租房也要登记备案。自本月1日起,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应在30日内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根据市住建局下发的通知,今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出租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市(区)住建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转租房屋的,转租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手续。

为什么要注册?近年来,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迅速,规模越来越大,混乱情况时有发生。市房管局局长冯伯平表示,登记租赁合同的目的是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加强租赁住房安全管理,促进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租赁双方的合法身份证件等。共有房屋出租的,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抵押房屋,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同意书。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标题:(热点)合同签定30日内须办登记备案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泰州晚报旨在为泰州网民实时呈现准确的社会综合热点信息,泰州晚报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小编将予以删除。

泰州晚报介绍

泰州晚报坚持立足泰州、服务泰州、宣传泰州的办网宗旨,每天发布权威、及时的新闻上千余条,汇集了泰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最新资讯,日点击量已经超过10万次,是泰州地区最大的新闻综合性网站,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以成为了全国人民了解泰州新闻和掌握泰州最新资迅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