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注册资本须在200万以上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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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单位,注册资金需要达到200万元以上的要求。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了加强对劳务派遣工的管理和监督,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组织实施、权限划分、服务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悉,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依法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劳务派遣业务。
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施;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至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将通过发布行政建议书、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或劳动争议仲裁建议书等方式,引导和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建立员工名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并在办公场所明示合法证照、监察机关和监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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