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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海陵区本月开展大重病二次医疗救助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

来源:泰州晚报作者:铎雅宁更新时间:2020-11-16 18:18: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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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陵区疑难疾病患者获得重疾二级救助

12日,记者从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了解到,本月海陵区首次对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严重疾病,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重疾患者进行二级医疗救助,共有14人受益。

据悉,台州市区户籍的7类城乡常住居民,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医疗救助对象。农村五保;城里有三个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民政部门承认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精简六十年代退休职工;市、区总工会批准并持有《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重点关注特殊护理接受者;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成员中的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大病;持有区级以上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登记为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一级、二级重疾人。;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因大病没有自救能力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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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减免各类医疗保险报销(补偿)、医疗机构减免、社会捐赠和医疗救助款项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至3万元以下的,按40%的比例;3万元(含3万元)至5万元,按50%的比例;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按70%的比例进行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和医疗保险的二次救助一样,这一项不需要救助对象申请,通过程序中的数据和之前的救助表进行对比和缩减。列出今年1-6月享受救助的所有人,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这项政策。”据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海陵区共有14名贫困人口享受了二级医疗救助,救助金额达到14.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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