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我市不少餐饮企业包间仍设门槛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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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澄清最低消费是霸王条款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示,“禁止自带酒水”和“包间最低消费”是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相关条款无效。记者昨日了解到,我市餐饮企业普遍不拒绝客人自带酒水,但客房间最低消费并未退出江湖。
商人
最低消费其实是有门槛的
“我们包间没有最低消费,饮料可以带出去。”在台州老街的富士餐厅,一位工作人员说,餐厅最大的包间可以坐15个人。原则上人均消费要达到100元。如果客人想降低标准,也可以商量。
在Meituan.com,万家灯火食品城和江州南路的全聚德都有包装销售。据万家灯火美食城负责人介绍,258元的线上套餐仅限厅内消费。如果你想进入包间,你需要再点一些菜。全聚德一位负责人在电话里说,399元套餐想进包间,就点100元的菜。两人都说这不叫“最低消费”,是为了保证包间的菜品质量。
一位要求不具名的餐厅老板说,现在餐饮行业不景气,企业要想盈利必须要结算。为了吸引客人,酒店没有死亡规则。“房间数量有限。我们大多数的包房都是10个人的。如果只有两三个客人要包间,说没有最低消费,我们就和他们沟通,否则我们负担不起。”
“我们包间没有最低消费,但是客人人均消费基本都在100元。如果考虑成本,可以选择大厅,大厅里的100元可以给50元券。”金凤凰酒店餐饮部的一位接待员介绍了这一点。
“现在企业非常聪明。有的口头上说没有最低消费。等你真正坐下来,如果达不到消费标准,他们会让你搬到大厅。”2月18日,周先生邀请朋友和家人共进晚餐。最后在酒店服务员的再三要求下,人均消费标准定为128元。
“还没遇到什么酒店,包间没有最低消费。”市民刘先生说,有一次在小酒店吃饭,服务员说包间没有最低消费。最后一桌,6个人点了300多块钱的菜,结账的时候被老板拉着。老板要求50元的包房额外付费,或者点80元的菜打包走。“幸好都是家人,不然我也太丢人了。”
工商业
费用已经包含在菜价里了,多收不合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司司长丁表示,目前,泰州市基本上取消了酒店“不准饮酒”的规定,但部分酒店仍有人均最低消费和包间最低消费的要求。事实上,酒店开门做生意时,消费者必须使用房子、桌子、椅子、筷子等。,而企业必须提供这些“硬件”。这些费用已经包含在蔬菜的价格中,额外的费用是不合理的。
丁认为,行业协会除了加强执法力度外,还应呼吁自律,倡导合法经营。
丁还强调,在确定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不能“一刀切”。比如判断是否违规的依据主要取决于餐饮经营者是否利用强势地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价格是否合理)等。消费者如遇到侵犯其权益的“霸王条款”,可向工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泰州田字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小平表示,最高法院的声明对遏制餐饮业的“霸王条款”有一定效果。一旦发生纠纷,消协和消费者可以以此为依据进行协调,但实际结果可能没那么明显,因为诉讼成本高,费时费力。除非消费者特别严重,一般人不会选择打官司。
建议
费用提前告知,不能强行收取
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副会长方培力认为,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目的是引导商家自律、理性消费。
方佩丽表示,消费者在包间用餐时,会享受到相应的服务和用餐环境,这是商家的成本,商家要获得投资回报。大部分市民习惯了自给自足的消费意识,所以不认同服务也是产品,这与中国长期以来的传统观念有关。在酒店,酒水要有服务员端上来,要有饮具,要有使用的地方,这和自己买一瓶酒,在瓶口喝不是一回事。
“但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商家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明确说明和通知,让消费者自由选择,不能事后强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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