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获奖补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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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市委农工办公室、财政局出台相关政策,奖励金融机构扶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实体。
据了解,新的农业经营实体包括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大型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列入政府扶持名单。金融机构申请新增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贷款,必须是以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贷款主体的企业贷款,或者是以家庭农场和大型专业农户为贷款主体的个人贷款。
市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新型农业经营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和奖励。风险补偿比例为:增量在2亿元以下的新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1%,超过2亿元的贷款的0.5%。期限不满一个月(不含一个月)的贷款不纳入补偿范围。贷款激励标准为:新增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月平均余额×基准利率×10%。
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介绍,风险补偿和激励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区财政各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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